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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让“迷途者”重获新生

  • 作者: 发布时间 2013-10-23 20: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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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岁的黎明(化名),看起来和别人没什么不同,每天在家吃饭、睡觉、坐公交车上班……但生活的另一面,是他必须接受司法所的“调遣”,定期汇报思想动态、参加学习培训和公益劳动,外出需要请假。

    黎明的真实身份是服刑人员,但不用剃光头发在高墙内服刑,而是在社区里完成改造。他是社区矫正人员。

    如果不深入了解,很难想象在我们周围,就生活着这样一批因罪获刑的犯人。我国自2009年推行试点工作以来,社区矫正这个新名词开始进入人们的生活。根据相关规定,社区矫正对象为:被判处管制的;被宣告缓刑的;被暂予监外执行的;被裁定假释的;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截至目前,我省已累计接受社区矫正人员16504人、解除矫正6851人,现有社区矫正人员9653人,无一人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

    社区矫正是怎样进行的?矫正对象心理状态如何?记者通过和社区矫正人员、矫正工作者的直接接触,揭开了社区矫正的神秘面纱。

    交接仪式

    嘶声裂肺的哭声回荡在室内她从“前途无量”到接受矫正

    陈颖(化名),哈尔滨市香坊区通乡司法所接收的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因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2013815日,陈颖在妈妈的陪同下,来到了通乡司法所,开始了她高墙外的服刑――社区矫正。

    一进入会议室内,陈颖就格外地拘谨和沉默,直接坐到座位上将头深深地低下,然后就一动不动了。司法人员拿着文件推门进入,她也没有任何反应,头依旧低着。“你好好表现,听警官的话。”妈妈说完这些话,退出了会议室,陈颖依旧没动。

    清点文件、说明情况、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发放社区矫正对象管理证、签字,在完成了一项项社区矫正的接收程序后,陈颖的情绪突然失控了,“我真不知道拿走化妆品能判这么多年……”嘶声裂肺的哭声回荡在会议室内。

    “我们知道,你知道错了并承受着巨大的内心压力,害怕别人知道你的事,我们会绝对保密的,只要接下来好好地遵守规定,社会会重新接受你的。”在工作人员的劝解下,陈颖首次开口,开始接受矫正。

    “我1983年出生,从小便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学习也不错,大学毕业后,进入了一家知名广告公司。凭借自身的优势和努力,颇得领导器重。在很多人眼里,我是个前途无量的孩子。然而,5月的一天傍晚,同事们下班都走了,忙着处理手头工作的我成了办公室里最后一个离开的人。就在要离开的那一刻,我看到了公司摄影棚内放着的一批化妆品。鬼使神差般,我顺手牵羊将这批国际一线品牌的化妆品带回了家。”陈颖向工作人员说起自己犯罪的经历:事情很快败露,面对找上门来的警察,陈颖交代了全部事实。因为盗取的这批化妆品价值七万余元,陈颖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

    讲述中陈颖一再表示,判刑后感觉很害怕。“我真不知道那批化妆品那么值钱,希望我以后能找到一个稳定的工作,我的人生才刚刚开始,我还得孝敬父母。”

    矫正实录

    两小时的真诚谈心他从想吵架到豁然开朗

    谈话时间:2013820

    谈话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黎明司法所

    人:所长黄笑雪

    被谈话人:王刚(化名)

    今年32岁的王刚目前是黎明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因交通肇事致受害人死亡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王刚本是个非常本分的人,2012年冬天的一个下午,因为着急接放学的孩子,车速过快撞到了过路的行人。虽然他及时报警,并参与抢救伤者,但最终此人还是因为伤势过重而死亡。事后王刚十分后悔,一度情绪失控,还患上了抑郁症,像这种来自矫正对象心理上的障碍,也是目前社区矫正工作中首先要解开的“结”。820日,记者聆听了工作人员与他的一次矫正对话。

    黄笑雪:今天对你进行这次个别谈话教育主要是了解一下你近期的生活和工作情况,请你把近期的情况详细说一下。

    王刚:我最近一直在修车,这个月也没怎么休息,维修店最近活儿多,工人们每天从早干到晚,感觉有些累。

    黄笑雪:最近工作这么忙,你的腰间盘突出没有复发吧?

    王刚:谢谢所长关心,我腰间盘突出没发作,但是站着时间长了腰也挺疼的。累是累点,多赚不少钱呢。

    黄笑雪:虽然赚钱但也要注意身体啊,不要等到病情严重了,到时花费更多,你自己还痛苦。最近家里情况怎么样啊,两个孩子在学校的成绩都怎么样啊?

    王刚:最近家里都挺好的,孩子长大了,学习也不用我操心,学习成绩还不错。

    黄笑雪:那样很好啊,一定要好好培养孩子,他们可是国家今后的栋梁。

    王刚:我也很高兴看到孩子越来越懂事,他们是我的骄傲。

    黄笑雪:我们在去你家走访时,听你妻子反映最近你和维修店的同事有些不愉快,回到家总是不高兴,心情很不好,有这种情况吗?

    王刚:是和同事有点小矛盾,想起来就生气,有的人依仗自己资格老总找茬儿,让我特别反感,想和他吵架。

    黄笑雪:都是一起工作的同事,难免有些磕磕碰碰,凡事不能总往坏的方面想,遇事要多方面思考,也许是你自身有什么地方做得确实不对,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也许你就发现对方并不是针对你,并没有恶意。其实我们接触你这么久对你还是很了解的,你自身的性格就是那种做事不经思考,总是意气用事,但是为人实在,别人对你好一分,你能回报十分;问题是你一旦认为谁不好,无论他做什么事你都觉得是在为难你,找你的麻烦。你认为我说得对不对呀?

    王刚:你们真是太了解我了,我就是这么个人,我们家里人也总说我,让我改改脾气,看来我以后真得改了。

    黄笑雪:我们和你的家人一样,都是为了你好,今后遇事多思考,别冲动。时间久了你就发现自己的心态慢慢变好了。

    王刚:知道了,我明白你们的教育都是为了让我更好地改造,我以后也会按照你们说的做,一定好好做人,让你们放心也让我的家人放心。

    黄笑雪:还有一点,就是当你工作中或者生活上,无论遇到什么问题都要及时和我们汇报沟通,这样我们也可以替你想办法共同解决问题。同时,希望你能把今天我们和你说的记在心里,并且付诸实际行动,只有那样才是对家人和朋友的最好回报。

    在近两小时的谈心中,王刚讲述了近期生活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黄笑雪耐心地帮其梳理、分析、劝解,使王刚心中豁然开朗。

    自述“心”苦

    最怕被旁人歧视他参加公益劳动被接纳

    所谓“哀莫大于心死”,对于受矫人员来说,回归社会最大的障碍正是他们的内心世界。

    “刚接受社区矫正那会儿,每当生活、工作不顺心的时候,多多少少就会思想不稳定,特别是当旁边有人用歧视的眼光看我们的时候。包括刚参加工作的时候情绪都不太稳定,当时只要有人在工作中和我配合得不好,就觉得别人在歧视我,怀疑别人在背后说我是‘劳改犯’。”刘江(化名)说。

    “接受社区矫正的人员最怕被别人说他是犯过罪的人,最受不了周围有人对他指指点点。受矫人员刘江这样说:‘我曾给一些人带来了伤害,走错了路。现在,我真诚悔过,希望周围的人能够理解我,给我机会,有一个能够接纳我回归的环境和氛围。’因此,必须对他们心理上给予足够的关爱。”哈尔滨市香坊区建筑司法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手里有二十几本厚厚的资料,记录着每一次谈心的情况、矫正对象每一次变化等,甚至详细到矫正对象说过的某一句话。

    刘江也告诉记者,通过参加社区矫正工作,自己的心态平和了很多。“有一次社区组织我们受矫人员去参加公益劳动,帮小区居民搬煤,有的人看不起我们,当着我们的面说不愿意让我们这些‘劳改犯’搬东西。我没有在意别人怎么说,继续搬煤。最后,所有居民都向我们表示谢意。这是我入矫以来最让我难忘的一件事情。”

    建筑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负责人刘国林说,从表面上看,社区服刑人员与社会人员并无两样,但实际上,他们所享有的只是相对的自由。社区矫正虽然拥有很大的自由度,但无论是公益劳动还是思想汇报,矫正对象的改造过程完全掌握在矫正工作者手中。像刘江这样的人员住在家中,但他们每月要接受不少于8小时的公益劳动,每周要与司法所通一次电话,每半个月到司法所会面一次,每月出具一份书面材料,离开住所区域时必须经批准,每月要参加集中组织的思想法制教育和公益劳动,离开居住地必须提前请假。社区矫正工作者定期到社区矫正人员的家庭、所在单位、就读学校和居住社区,了解情况进行考评。

    解除矫正

    避免重复犯罪人性化管理使他回归社会

    1981年出生的小张,是一名社区矫正人员。在记者采访结束后,他刚好解除矫正,真正获得自由,不用再定期报告、每月汇报思想状况、离开当地须请假审批。

    “如果不离开哈尔滨范围,定期到通乡司法所报告,其余时间我感觉与平时没有什么不同。”小张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提到社区矫正生活期间与犯罪前是否有所不同时,他思考了一会儿说:“毕竟不像犯罪前那样自由。对于犯了罪的人,能够接受社区矫正,从法律上来说,已经宽大处理。与关进监狱接受改造相比,最明显的区别是监狱属封闭式管理,而社区矫正是开放式的,相对来说,我们已经获得最大自由。”矫正期间,他照常工作,而周边的人从其行为举止上,根本看不出来他是一个正在“服刑”的“抢劫犯”。

    小张感慨道,自己犯了罪,对社会对家庭都造成损失,有一种内疚、自卑的心理,但司法所工作人员一点不歧视人,管理充满人性化,他很感动。回社区矫正,能和家人团聚,谁还会再犯罪、离开家人?服刑人员回社区矫正,使我们能与家人团聚,有利于促进家庭稳定、社会稳定,有利于改造,能使我们更顺利地回归社会,避免重复犯罪。

    矫正流程

    “社区矫正”,是跟监狱的监禁矫正相对的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将符合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及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其顺利回归社会。

    社区矫正工作是积极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对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罪犯或者经过监管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在社区中进行有针对性管理、教育和改造的工作。

    矫正流程

    调查

    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罪犯,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和监狱可委托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调查评估。

    提交

    司法行政机关要对被告人或罪犯的居所情况、家庭和社会关系、一贯表现、犯罪行为的后果和影响、居住地村()民委员会和被害人意见、拟禁止的事项等进行调查了解,形成评估意见,提交委托机关。

    报到

    社区矫正人员应在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

    接收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为其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并告知其三日内到指定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

    司法所接收社区矫正人员后,要为其确定专门的矫正小组,并制定矫正方案。

    建档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为社区矫正人员建立社区矫正执行档案,包括适用社区矫正的法律文书,以及接收、监管审批、处罚、收监执行、解除矫正等有关社区矫正执行活动的法律文书。

    矫正

    社区矫正人员定期汇报思想动态、参加学习培训、参与公益劳动。司法行政机关定期走访他们的学校、家庭、单位和居住的社区,还要根据需要联系相关单位为他们提供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

    解矫

    社区矫正人员社区矫正期满的,司法所应当告知其安置帮教有关规定,与安置帮教工作部门妥善做好交接,并转交有关材料。

    矫正目的

    直接目的

    通过社区矫正组织进行的社会化的教育,使罪犯适应并顺利回归社会。

    间接目的

    增强社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根本目的

    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决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转载自2013-10-22黑龙江日报 米娜 郭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