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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帮教工作机构和人员组成?

  • 作者: 发布时间 2017-08-24 15:52:00
  •  党中央、国务院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就业和帮教工作十分重视,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等六部委局先后多次制定有关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及服刑、在教人员刑满释放、解除劳教时衔接工作的意见。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及社会的高度重视,目前在全国大部分省市地区都基本建立了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构、即由中央综治委牵头成立了由司法部、公安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全国妇联、共青团中央等主要负责人参加组成的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各省地(州)市(县)区及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也设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其组成人员由两名党委或政府的主要领导任组长、副组长,司法、公安、民政、工商、劳动、财政、税务、工会、妇联、关心下一代委员会、共青团、综治办等有关部门的一把手参加的工作领导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下设办公室,设在同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各成员单位必须派专人负责安置帮教工作。